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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石党发〔2019〕7号
2019-05-05 17:22:00    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5-05 17:2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32号)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突出政治引领和师德师风建设,着力破解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障碍,坚持育才、引才、用才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实施各类工程和行动计划,深化改革,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逐步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配置科学、管理高效的教师队伍。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教师教育体系科学完善,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教学中普遍应用,教师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千名优秀教师、百名卓越教师、十名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在职业上有获得感、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教师职业责任感

  (三)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组建公办高中学校党委,依托年级组、学科组和教研组等科学设置教师党支部。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确保每三年对支部书记集中轮训一遍。重点在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健全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的“双培养”机制。教师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入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使广大党员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表率。(牵头单位:市教育党工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

  (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师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首要条件。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研修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每年面向全体教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24学时。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程”,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行动,以学懂弄通做实引导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实施“优秀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主流意识形态领域引领力,抓牢主阵地,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工程”,支持教师开展社会调查、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产学研相结合项目,深入了解党情国情区情市情,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和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工作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牵头单位:市教育党工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

  (五)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师德模范宣传表彰制度,每年教师节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师德鉴定制度。建立师德档案,将教师的工作作风、师德表现、教学质量及师德评价作为重要内容,拓宽师德档案结果的运用,与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紧密结合。建立师德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的师德评议活动。健全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师德失范者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年终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

  三、加强教师专业素质培养,提升教师职业获得感

  (六)着力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建设一批高水平“名师工作室”。完善骨干教师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分级核定培养比例,实现自治区、市、县(区)相互衔接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以浙江师范大学石嘴山教师培训中心为依托,深入推进与东部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实施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培养(以下简称教育“三名”工程),共同打造石嘴山市教育人才培养小高地,加快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

  对市、县(区)政府培养入选自治区“313”“青年拨尖人才培养工程”、市级“351人才培养工程”和教育“三名”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自命名之日起服务年限不满6年调离我市,以及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命名单位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记录在本人人事档案。(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人才办)

  (七)加快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素养。按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强教师信息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理论素养培训,全面开展信息化教学工具和教育云空间等应用培训,组织网络环境下教与学方式转变专项研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科教学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骨干人才培养,分层次开展校长领导力、教师信息化课程应用模式探究等高层次培训,培养一批信息化“种子人才”。组织全市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信息化教学能手”和“信息化教学名师”面向全市学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培训,带动全市教师信息化素养的提升。扎实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建立教师智能研修中心,实施教师智能助手和优质资源应用行动、未来教师培养创新行动、教师智能研修行动,实现教师人工智能教学能力培训和智慧教学应用研修全覆盖,达到教师人人想用、人人会用、人人好用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技术的新局面。(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师资培训中心)

  (八)加强校(园)长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坚持教育家办学导向,实施校(园)长领航工程,开展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高级研修。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加强综合考核评价。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激发办学治校活力。加强中小学班主任职前培养,开齐开好学生成长规律、师生沟通技巧、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提高班级管理能力。支持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岗位绩效标准,鼓励青年教师主动担任班主任。(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

  (九)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鼓励中职学校与区内外高等师范学校联合办学,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培养输送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各县区加强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培养一批名园长、名教师,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十)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新入职教师“起航计划”,强化岗前培训和达标考核。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青蓝计划”,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信息化应用能力与学生心理辅导等基本技能训练,开展好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支持学校开展教师研修访学、终身学习、专业发展培养,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推行新入职教师在优质学校跟岗实践1—2年后再到岗任教机制。以实施创新素养教育为核心建立中小学校教师评价体系,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强化教师学科能力与综合素养实践。(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一)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和考核评价办法。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完成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到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深化与浙江等发达地区合作,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完善职教师资培训机制,注重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提高。推行“双导师制”,鼓励企业参与职教师资培训,推进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二)支持宁夏理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先支持宁夏理工学院教师申报国家、部委人才计划项目,为申请国家、部委基金项目等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将宁夏理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并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平台,深化与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访学、提升学历。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每年选聘10名左右区内外优秀人才到宁夏理工学院任教。(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宁夏理工学院)

  (十三)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实施教研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分年度组织教研员进修、学习,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搭建专项培训和应用锻炼平台,系统提高教研员信息化素养和现代技术应用示范能力。开展“书香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教研员读书和学术交流,提高教研员人文素养。建立区域教研共同体和兼职教研员制度,聘任部分业务素质高、教研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优化教研员队伍整体结构。推进校本教研,加强专职教研员岗位锻炼,通过入校示范和到校兼课等方式,提升教研员综合教研能力。兼职教研员兼职工作量和专职教研员兼课工作量,均计入本人总体工作量。(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建立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激发教师发展活力

  (十四)创新编制管理办法。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市、县(区)教职工专项编制,以县为主,加大动态调整力度,着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探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和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源调配职能。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十五)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补充办法,给予学校、幼儿园一定的自主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引进紧缺和优秀人才,优化招聘程序,根据学校需求,自主设置招聘岗位,自主设置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学校自主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受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没有编制的采取“先进后出”办法解决。普通高中教师补充以优秀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为主。落实5年一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六)探索建立优秀教师跨校执教机制。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名教师作用,开展教师学区内走教。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开展名师跨校带徒,定期开展区域大教研活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退休优秀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鼓励名师承担、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讲座、培训、评审、公开课等活动。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力度,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岗位聘期考核制度。2019年起,逐步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在具备条件的县区开展中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待遇评审,并与中小教系列职称评审并轨。鼓励县区推行教师职称定向评聘,留住用好现有教师。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评审时间与聘任时间一致。完善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加大教师聘期考核力度,对不能胜任或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体局)

  (十八)完善中等职业院校教师管理使用机制。完善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对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强化聘期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职业学校实际,完善绩效工资考核评价体系,绩效工资向“双师型”和专业课教师倾斜。(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人社局)

  五、努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十九)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市政府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名校长每人奖励5万元,名班主任、名教师每人奖励2万元。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楷模和最美教师,支持社会各界创作展现新时代石嘴山教师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讲好“四有”好老师故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出资对教师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财政局)

  (二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学校章程建设,严格备案管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教师申诉制度,依法公正公平解决与学校争议,依法保护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权、管理权、惩戒权等正当权利,坚决打击校闹行为,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建立“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对正常教学的干扰,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二十一)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幼儿园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民办幼儿园应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知识贡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特岗教师有关政策,服务期内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二十二)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组建各类教师体育艺术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赛事和活动,增强教师体质,丰富教师精神生活。逐步提高教师健康体检标准。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以上经费,用于组织优秀教师健康疗养。鼓励各学校为教师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对因突发事故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师,按相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予以救助帮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六、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党委要牢牢把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领导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县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建立党政领导与教师长期联系制度,积极解决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体现党组织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二十四)强化经费保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优先予以保障,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权力,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县区政府安排相应的培训经费。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体制,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完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核。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和机关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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