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应当对政策性文件“加强跟踪问效和实施评估”的要求,今年,石嘴山市在全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的前提下,首次探索开展政策性文件实施评估工作。
一是筛选评估文件突出“精”。全面梳理409份现行有效的市委规范性文件,从内容框架、实施年限、评估主体等方面,逐一分析开展实施评估的时机、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市委法规室精心筛选、与起草单位充分沟通、请示市委领导同意,最终确定《石嘴山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作为实施评估对象。
二是开展实施评估突出“实”。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以市委授权的形式,指导督促市教育局党组等3家党组织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重点从协调性、绩效性等5个方面开展评估工作,立足既定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深入总结经验成效、分析问题对策。市委法规室全程跟进评估进度,及时指导完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做好结果运用突出“效”。市委法规室立足工作开展情况,多次与负责评估单位沟通意见,反复打磨评估报告,力争客观、鲜明、全面反映政策性文件实施的成效与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推进工作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签批肯定。
下一步,我市将逐步扩大评估工作覆盖面,深化拓展政策性文件实施评估工作成效,推动县区、部门适时开展政策性文件实施自评估,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市委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