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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石嘴山市采取完善制发流程、压实审核责任、加强学习培训、及时通报错情等措施,提升文件制发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
一是完善制发流程,健全行文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法规文件审核规则》等规定,重新修订印发《石嘴山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制定计划、起草报送、前置审核、审批发布、备案清理等全流程、各环节管理,为高质高效办文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压实审核责任,确保公文质量。全面梳理各项前置审核的对象、内容、流程、完成时限、结果反馈形式等,进一步压实起草单位初审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单项复审责任和市委法规工作机构整体审核责任,确保每一份市委规范性文件都于规有据、于法周延。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办文水平。市委办公室、组织部、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每年组织1期公文写作知识和公文基础知识的培训,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分管办公室副职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县区各部门公文写作能力。市委党校将为基层减负要求和公文知识作为党校主体班的培训内容,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文素养。
四是及时通报错情,注重以案为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梳理公文错情典型案例,适时通报部门、县区错情公文。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公文错情追究制度,视情况对涉事部门党组织和工作人员采取口头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方式,从制度机制层面扭转“层层审核、层层不把关”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