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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10月23至26日,市委督查室、市农牧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三县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查看全市20个乡镇,重点督查了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平罗县崇岗镇、渠口乡、通伏乡、宝丰镇以及惠农区红果子镇、燕子墩乡、庙台乡、礼和乡等乡镇,每发现一处火点均第一时间拍摄取证、标记定位,并通知所在乡镇及农牧部门到场开展工作。督查发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依然存在,共发现火点15处,包括平罗县火点7处,其中宝丰镇兴胜村3处,高仁乡六顷地村3处,渠口乡红旗村1处;惠农区火点8处,其中燕子墩乡上宝闸村1处,礼和乡4处(红柳岗村2处、银河村1处、永平村1处),庙台乡省嵬村2处,红果子镇下营子村1处。
目前,各县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问责各级干部37人,其中约谈8人,通报批评20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扣发12人绩效奖金1.02万元,对1名焚烧秸秆当事人罚款1000元。秋季以来,处罚焚烧秸秆当事人141人,罚款6万余元。
二、原因分析
(一)部分农户思想认识不到位。今年秋季开始,各县区、乡镇、村都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农户的环保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焚烧秸秆的习惯一时难以转变,且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淡薄,没有深刻认识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
(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展缓慢。为解决农民群众焚烧秸秆问题,自治区实施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其中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实现了银北地区全覆盖,督查中没有发现焚烧水稻秸秆现象。11.6万吨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项目,没有实现全市玉米种植面积全覆盖,10月初,才逐步开展灭茬、打捆作业,直至冬灌前项目仍未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秸秆禁烧工作成效。
(三)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平罗县渠口乡、宝丰镇、高仁乡高度重视,在发现火点后迅速行动,及时赶赴现场灭火,并联合当地派出所对涉事群众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很好地警示作用。但两个辖区执法部门片面强调属地管理责任,配合乡镇、街道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存在推诿扯皮、处罚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等问题,乡镇、村干部没有执法权,开展禁烧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各县区要加快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选择有能力、信誉度好的企业合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质量。市农牧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环保执法。各县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的,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罚,以环保执法倒逼秸秆禁烧。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重点区域重点防范,农牧、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乡镇、村、组包抓,形成抓秸秆禁烧的强大合力,抓好责任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入户宣传、微信消息群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压实各级禁烧责任,确保田间地头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